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》和《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等规定,经审定,现下达《2018年第一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》共27项(详见附件)。 按照“统一管理、分工负责”要求,请各单位认真实施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,确定标准起草单位,督导起草单位广泛听取意见,确保标准质量和水平,按时完成各项工作。 联系人:沈斌莉、贾后林;联系电话:0571-85120671、85023734;传真:0571-85024623;电子邮箱:jhl@zjbts.gov.cn。 附件: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 2018.doc 附件:2018年第一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.xls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4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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