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 根据《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》和《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等规定,经审定,现下达《2019年第一批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》(共40项,详见附件)。 按照“统一管理、分工负责”的要求,请各单位认真实施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,确定标准起草单位,督导起草单位广泛听取意见,确保标准质量和水平,按时完成各项工作。 联系人:陈双斌、沈斌莉;联系电话:0571-89761423、89761330。 附件: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函.pdf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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