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委改革办: 为贯彻落实《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》,推进数字化改革标准化体系建设,根据《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》和《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有关规定,决定将《数字化改革术语定义》列入浙江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(详见附件)。 请你单位及时通知标准起草单位抓紧启动标准制定工作。同时要加强组织协调,督导起草单位广泛听取意见,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,按时完成标准制定任务。 联系人: 陈双斌; 联系电话: 0571-89761423 ; 传真:0571-89761340;电子邮箱:zjbz2012@126.com。 附件:浙江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.pdf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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