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大数据局: 为贯彻落实《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》,推进数字化改革标准化体系建设,根据《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》和《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规定,决定将《数字化改革 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指南》列入浙江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(详见附件)。 请你局及时通知标准起草单位抓紧启动标准制定工作。同时,要加强组织协调,督导起草单位广泛听取意见,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,按时完成标准制定任务。 联系人:陈双斌;联系电话:0571-89761423;传真:0571-89761340;电子邮箱:zjbz2012@126.com。 附件:浙江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.pdf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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